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发布“两节”消费警示
本报讯(记者 雨航) 2021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根据近年来“两节”期间的消费热点和举报投诉重点,结合日常监管与冬季疫情防控工作情况,24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消费警示。
警惕价格欺诈。消费者进行消费时,要注意商家是否有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的现象,是否有标价内容与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情况。
留意明码标价。消费者在购物、用餐、旅游时,要留意经营者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存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情形。
注意食品安全。消费者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避免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导致过敏的食品,不要购买、食用有关部门明令禁止、来历不明的食物。
选购食品要仔细。消费者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说明是否清楚。
此外,还应选择正规购物平台,注意辨别虚假广告等。
最后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务必保留好凭证留证据,扫码付款时要注意保留截图。发现商家有涉嫌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可直接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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